兩次招標流標后怎么辦
標簽: 招標 流標
招標投標活動中,經常會出現兩次甚至多次的招標失敗,那么在出現兩次或者數次招標失敗的情況下,應該如何做才能有效避免流標帶來的損失呢?流標原因有哪些?如何提高兩次甚至多次招標失敗的成功率?
一、招標失敗的原因
1.招標人的原因:如編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項目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不能滿足招標要求;
2.投標人原因:如投標人提供的材料資料和數據不全、投標人資質材料造假、投標文件中提供資料及報價有問題或有錯誤、投標人技術資料的主要內容與項目實際不符等;
3.評標專家理由:如評標專家庫成員配置不足或未按規定的范圍配備,評標委員會成員不足,等等。
4.招標代理機構原因:如在組織招標過程中,沒有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發布工作》等文件要求,使信息公告工作流于形式,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蛘呤且蜻`反國家有關規定發布中標公示后,引起各方質疑而導致廢標等。
二、兩次招標成功后,投標單位需要注意什么?
1、認真研究招標文件
2、投標文件的編制
3、參加開標會
三、如何提高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后的成功率?
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政府采購程序和規定,在指定的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或者開評標公告。
評標委員會應當自發布評標報告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評標報告提交采購人。
評標報告應當載明各投標人報價、評審意見、中標候選人等主要內容。
對于招標項目,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交易中心可以自發布中標公告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踏勘和現場投標,也可以在發布招標文件公告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開標。
招標文件中載明評標委員會的推薦辦法和廢標事項的,除應當同時滿足以下三種情形外,采購人或其委托的交易中心還可以同時提交書面推薦函:
四、在出現兩次甚至多次招標失敗后,建議對以下項目進行重點關注:
項目類型:需要進行設計的,如消防設計、建筑施工設計、醫療器械生產設備及材料采購;
采購內容:工程設備、物資或服務;
技術要求:應達到標準,但未達到設計深度要求;
投標資格限制條件:對特定供應商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供應商進行綜合評價,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在資格預審文件中予以體現。
投標人在滿足以上條件的情況下,可申請參與本項目的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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